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照、滨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及时总结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切实发挥区域示范项目的支撑引领作用,确保区域示范工作取得实效,根据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有关要求,现就区域示范2013年度工作总结和实施方案项目库补充完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区域示范工作总结的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对照《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批复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实施方案的函》有关要求,认真总结2013年度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情况,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体制机制创新情况。包括:创新平台运行情况、组织体系保障、鼓励产学研用一体化政策创新、项目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支持方式、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及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情况等。
2、项目进展情况。重点考核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以及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等。
3、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包括:产业培育情况、创新能力提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
(二)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认真总结辖区内2013年第一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执行情况,填写《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201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1)。要求材料重点突出,数据客观真实,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如实填写,详细阐述。
二、补充完善实施方案项目库的有关要求
为保障我省区域示范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决定对实施方案项目库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补充成果转化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聚焦重点、科学规划。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海洋局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重点领域要求筛选项目,集中优势资源,避免重复,注重成果转化项目以及产业重大技术中试平台项目的合理布局。
(二)加强协作、做好衔接。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思路,鼓励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协同创新。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的技术对接,注重成果转化类项目与科技专项衔接,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863”计划、“2011计划”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先。
(三)链式设计、协同发展。推动原材料供应和深加工环节的紧密衔接,注重产业链上下游的项目布局,促进基地、原材料、相关产品协调发展,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
(四)材料完备、切实可行。项目建议书需明确所转化技术成果来源(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863”计划等,附项目名称和编号),技术路线等内容要详实,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应规范完备。
请于2014年1月25日前将2013年度区域示范工作总结、《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2013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项目推荐文件、项目汇总表、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4)等材料纸质版(1式6份)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厅,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徐涛 胡斌
联系电话:0531-86993654 86945245
E-mail:kewaichu@163.com
附件:1、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2013年度执行情
况报告
2、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新增项目汇总表
3、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建议书
4、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项目建议书(公共服务平台类)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