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荣成市纪委 荣成市监察委关于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将近期查处的3 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原副局长周家伦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问题。周家伦收受辖区企业给予的礼品,乘坐公车办理个人事务,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埠柳镇政府劳务派遣人员王文清公车私用问题。王文清执行公务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埠柳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三、港西镇灰树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德斌公款送礼问题。孙德斌任灰树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村集体资金送礼,港西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近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但上述问题暴露出机关、村居等层面,仍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执纪监督不严格等问题;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汲取教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双提”工程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各区镇、街道、部门要将压力传导到位,将责任压实到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市纪委将继续紧盯“四风”问题,严防反弹回潮,对我行我素和顶风违规违纪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中共荣成市纪委 荣成市监察委
2018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