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6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6〕5号)要求,经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全省职业教育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为做好我省活动周的组织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为指导,大力宣传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主办: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协办:大众网。
三、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6年5月8日至5月14日。
主题: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省。
四、活动形式
(一)积极开展开放校园活动。各职业院校要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结合本校特点,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活动、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活动、校园文化展示活动,开展劳模、大师、技术能手和优秀毕业生进校园活动等,方便群众了解职业教育和职业院校,促进中小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
(二)积极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各职业院校要紧密结合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找准与群众生活的结合点,在校内或校外广泛开展健康饮食咨询、汽车使用与保养服务、职业礼仪展示等为民服务活动,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职业素养。
(三)积极开展开放企业活动。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要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辟通道或展区,开展工作现场体验观摩活动,介绍产业发展前景和工作流程,展示工匠(大师)技艺绝活等,激发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术技能,弘扬工匠精神,增强群众职业意识、精品意识、创新意识。
(四)积极组织开放赛场活动。2016年我省承办的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赛场要为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设立观赛通道、项目体验和成果展示区域,为企业设立人才招聘洽谈区域,让群众充分领略职业院校师生风采,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
(五)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各市、各高职院校要围绕“弘扬工匠精神 打造技能强省”的活动周主题,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重点报道职业院校办学亮点、特色成效、优秀毕业生事迹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开发人力资源的典型事例。各市、各高职院校要将活动周组织与招生宣传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成果,宣传职业教育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精准扶贫、“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就业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不断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活动周组织工作。各市、各高职院校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活动周有关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大力支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活动周策划和组织工作。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科学设计活动方案,使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各市、各高职院校活动周实施方案于5月3日前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精心设计活动周主体内容。各市、各高职院校要通过举行启动仪式、为民服务、开放赛场、开放企业、职教成果展、校企合作论坛、招生咨询、学生技能展演、优秀毕业生事迹报告、技术技能型人才专场招聘会等丰富多彩的集中活动,运用图片、展板、视频媒体、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充分展现职业院校事业发展成绩和师生风采,让社会各界更直观地感受和体验职业教育的精彩,更广泛地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发展;各市教育局要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学校把职业体验观摩活动列为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导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到职业院校、企业、赛场等进行体验观摩,不断提高活动周活动的实效性。
(三)认真做好活动周启动仪式。活动周的全省启动仪式由济南市教育局承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市也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市级活动周启动仪式,扩大活动周的影响力。
六、其他要求
(一)我省将在大众网(http://edu.dzwww.com/zyjy/)开设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网站,并链接到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山东省职业教育云服务平台(http://221.214.56.13:8082/)以及其他媒体单位。为充实更新网站内容,请各高职院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于5月4日前报送下列材料:本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主要成绩和经验、优秀毕业生事迹、校企合作典型案例。报送材料要做到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学校可配以视频资料。
(二)在活动周期间,请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在门户网站设立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和宣传。各市教育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职院校要及时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本市、本校活动案例、职教故事和宣传报道案例,我们将择优在大众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专题网站定期通报各市、各高职院校活动进展情况。
(三)为便于工作交流,请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指定1名宣传工作联系人,加入活动周工作QQ群:280738846,联系人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姓名、职务、邮箱、手机号码)请于4月30日之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各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要及时总结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活动周总结报告请于5月18日之前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省教育厅联系人:孙宝水、孙君辉、刘宝君;联系电话:(0531)67894310、81916538、81916526;电子邮箱:sdzyjyhd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