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将于近期开展2016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各系要认真做好学生测试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测试项目

男:身高、体重, 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引体向上,1000米跑。

女: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800米跑。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

测试时间:

2016级高职和各年级五年制高职:11月7日-11月18日期间体育课随堂测试。

2015级高职:11月12日-13日周六、周日测试。

补测:11月26日-27日周六、周日。

测试地点:

学院体育馆、学院田径场

四、测试方法

1.2016级高职和五年制学生利用各班级2次体育课的时间由体育教师根据场地、设备情况完成所有项目测试(上课前各班在体育馆门前以行政班集合整队,由各班班长按四路纵队整队集合,清点人数后报告负责老师,统一做准备活动后等待体育教师来组织测试)。

2.2015级高职分系部测试,各系指定负责人组织学生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若和本系教学安排有冲突,请提前与人文社科部体育教研室联系,另行安排其他时间测试,以保障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3. 50M及1000M(男)/800M(女)测完后,请及时登记成绩后方可离开。

4.不及格者可以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

五、测试要求

1.请各系务必把测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参加测试的学生,并加强安全教育,引导或组织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2.测试请穿着运动鞋服(穿拖鞋、高跟鞋等不适合运动者不予参加测试);请带好学生证以备查验。如有作弊行为将上报教务处,以考试作弊进行纪律处分。

3.测试过程中,请遵守秩序,服从安排,保持现场安静,切勿大声喧闹和在场地内随意走动。

4.请测试者平时加强锻炼,合理饮食,注意休息。

5.确认个人身体状况适宜者方可参加测试,如有隐瞒而出现意外情况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育测试的同学可申请缓测、补测或免测。

六、有关缓测、补测或免测

1.申请缓测和补测:因公、因私、因病(不宜剧烈运动的急性疾病,如急性肠胃炎、感冒、发烧、关节或肌肉炎症或损伤者等)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本年度体质测试的同学,需向人文社科部体育教研室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需班主任签字),同时确认补测时间。

2.有以下疾病的同学需申请免测:呼吸系统疾病(气管炎、哮喘、肺病等)、心脑血管疾病(心率不齐、心脏病、高血压等)、运动系统慢性疾病(糖尿病等)和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

3.免试者需填写免测申请单,同时提供医院病情证明,提交有关病历,经系书记签署意见、院卫生室审核、报体育教研室备案。

七、其他

1.如遇天气情况不能正常进行测试,则另行通知。

人文社科部

2016.10.1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