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基础部全体教师共同学习《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发布时间:2018-10-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引导公民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公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巩固全域文明创建成果。《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8月29日经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8年9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根据学院宣传部的要求,10月19日下午,思政基础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共同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 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的通知》精神。

思政基础部负责人以“学习《威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争做新时代文明市民”为题,通过领读并解析的形式带领大家学习了《条例》内容。要求全体教师要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吃透《条例》精神,自觉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打动学生、感染学生一起为建设和谐美丽的威海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集体学习《条例》,有效推动了教师个人文明素养的养成,使全部门文明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在座的各位教师都纷纷表示要积极主动的学习《条例》,用《条例》来规范自己,把《条例》精神积极传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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