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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工作的通知

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服务的乡村兽医(以下简称“渔业乡村兽医”)是当前我国基层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的主要力量,在推进水产健康养殖、规范兽药使用和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加强渔业乡村兽医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渔业乡村兽医登记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开展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工作    

要组织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渔业乡村兽医实行登记管理。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渔业乡村兽医登记:

取得中等以上水产养殖专业学历;

取得中级以上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在乡村从事水生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

经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申请人须如实填好《乡村兽医登记表》(见附件1),经乡镇水产站审核后报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地要严格按照《乡村兽医管理办法》规范登记程序,明确从业范围,及时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颁发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有关要求见附件2、3)。要加强渔业乡村兽医登记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渔业乡村兽医管理档案,并通报同级兽医主管部门。

二、加强渔业乡村兽医培训

各地要制定渔业乡村兽医培训计划,根据当地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实际需要,编制培训教材,多渠道筹集培训经费,保证渔业乡村兽医每两年接受一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严格渔业乡村兽医从业管理

各地要严格渔业乡村兽医从业管理,切实规范渔业乡村兽医水生动物疫病诊疗活动和兽药使用行为,在从业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渔业乡村兽医履行水生动物疫情报告义务,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要求参加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活动。

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汇总各地渔业乡村兽医登记工作进展情况,于2011年10月底前报我部渔业局。

联系人:渔业局养殖处陈家勇

联系电话:010-59192930

附件:1.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表》

2.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内容及制作说明

3.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填写规范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


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


登记证号码


从业区域


从业地点


 教育情况

时间

毕业学校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鉴定情况

时间

证书类别

发证单位










培训情况

 时间

地点

内容










乡镇水产站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

内容及制作说明

     一、正本

(一)版面要求。纸张大小为A3(420×297mm),网纹、边框和页边距自行设计。

(二)文字要求

1.“乡村兽医登记证”字样。黑体简体72号,页面横向居中。

2.“正本”字样。宋体简体35号加粗,位于“乡村兽医登记证”下方。字间距和行距自行设计。

3.“姓名:”、“从业区域:”和“有效期:”字样。宋体简体28号加粗,左侧纵向排列,分散对齐。

4.“乡村渔医()第号”、“发证机关(盖章)”和“年 月 日”字样。宋体简体26号。

二、副本

(一)封面要求

页面大小12.5×8.80cm,对开。采用仿真皮冷裱工艺,颜色为深蓝(或藏蓝)色。封面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兽医登记证(副本)”字样和国徽图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楷体GB2312简体24号,字间距自定义;烫金工艺;页面横向居中,文字上边缘距页面顶端1.90cm。

2.“国徽”图样。宽3.90cm,高4.00cm;工艺:烫金;页面横向居中,距页面顶端3.90cm。

3.“乡村兽医登记证”字样。华文细黑简体20号,加粗,字间距自定义;工艺:烫金;页面横向居中,文字下边缘距页面底端1.80cm。

4.“(副本)”字样。宋体简体20号,页面横向居中,位于“乡村兽医登记证”下方。

(二)内页要求

版心尺寸为12.5×8.80cm,内页纸张白色附底纹,底纹、页边距自行设计。本文所述页码仅供装订排列顺序参考,排版后删掉。

1.第一页。文字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合格,予以登记,颁发乡村兽医登记证。”字体为宋体简体13号,页面居中,行距1.5倍。

2.第二页由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兽医登记证(副本)”和印制单位构成。

(1)国徽。宽2.90cm,高3.10cm,红色,页面横向居中,国徽上切线距页面顶端1.50cm。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兽医登记证”字样。华文中宋简体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乡村兽医登记证”分为两行排列,页面横向居中。首行文字上边缘距国徽下边距0.8 cm,间距自行调整。

(3)“(副本)”为宋体简体13号,页面横向居中。

(4)印制单位。此页右下角须载明印制单位,格式为“××省渔业厅(局)印制”。宋体简体11号字。

3.第三页由文字和直线构成,包括“从业区域”、“有效期”、“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项目名称纵向排列,文字为楷体GB2312简体12号,分散对齐。

4.第四页由文本框、文字和直线构成。

(1)文本框。文本框为黏贴照片处,文本框内载明“相片粘贴处(二寸)(加盖发证机关钢印)”。

(2)持证者信息。至上而下依次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登记证号”项目名称为楷体GB2312简体12号,分散对齐。

5.第五页为培训记录。由文字和表格构成。

(1)文字说明。表格名称“培训记录”,为宋体简体15号加粗,页面横向居中;表格内容为“培训时间”和“培训机构”,为楷体GB2312简体12.5号,表格居中。

(2)表格说明。表格为2列11行,页面居中排列。首行行高0.96cm,其他行高O.88cm。第1列列宽2.50cm,第2列列宽4.25cm。页边距自行确定。

6.第六页标题为“持证人须知”,内容为“一、本证是持证人在乡村从事水生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凭证。二、持证人必须在规定的从业区域内从事执业活动。三、本证书不得伪造、变造、出让、出租、出借。如有遗失或意外损毁,应立即向发证机关报告,并依照有关规定申请补发。四、本证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水生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发证机关申请续展。”

版式要求:标题为宋体简体15号加粗,页面横向居中。内容字体为宋体简体13号,按照题号分段,段首无缩进。

 

附件3:

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正、副本)填写规范

一、正本填写规范

(一)关于登记证号

乡村兽医登记证号由“登记机构+流水号组成”。

例: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颁发的渔业《乡村兽医登记证》编号“冀邯丛乡村渔医第0001号”

(二)关于正本内容

1.姓名。应当与持证者身份证的姓名一致。

2.从业区域。指持证者所在乡镇。

例:X省X市X县×乡(镇)

3.有效期。自发证日期起五年,例:二○○九年四月一日至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三)关于发证机关盖章和发证日期

乡村兽医登记证(正本)应当加盖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

发证日期:汉字书写,例:二○○九年四月一日。

二、副本填写规范

(一)关于印制单位

乡村兽医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证件第二页右下角处应注明印制单位,如:“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制”。

(二)关于从业区域、有效期、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

应当与正本内容一致,发证日期采用汉字书写。

(三)关于持证者个人信息

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并加盖发证机关钢印;姓名应当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登记证号与正本相同。居民身份证号码和登记证号应当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四)关于培训记录

1.培训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例:二○○九年五月十日至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2.培训机构一栏填写具体承担培训的单位全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