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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网站运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6-04-24

第一条 为规范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资产管理办公室)网站的运维和管理,保障网站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规范流程的核心作用,提升采购与招标、资产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院网站管理相关要求,结合采购招标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网站运维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责任制,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信息发布人、审核人和分管责任人工作职责。

第三条 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一)信息发布人。需熟悉采购与招标、资产相关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及信息编辑能力,责任心强、作风严谨。负责网站内容的日常维护,包括信息发布、更新、修改、删除,确保内容规范、格式统一,符合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负责网站日常运维,包括网络连接检查、网页访问预览,及时发现网站无法访问、加载缓慢、页面错乱等技术问题。

(二)审核人。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相关业务骨干担任,熟悉采购招标业务流程、政策法规,具备信息审核、内容把关能力。负责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包括采购公告、中标公示、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合规,符合保密要求,杜绝虚假信息、违规信息发布。

(三)分管责任人。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统筹规划网站运维管理工作,制定网站运维工作计划、目标及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运维工作有序推进;定期检查网站运维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负责网站重大事项的决策,包括网站升级、改版、重大信息发布、安全事件处置等。

第四条 网站运维管理要求

(一)信息发布规范。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单位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违规信息、涉密信息及与采购招标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信息发布需遵循“三审三校”原则。所有拟发布信息需经信息发布人、审核人和分管责任人审核后发布。

(三)内容更新维护。每月至少完成1次动态信息更新,并确保更新内容准确、及时;采购公告、中标公示需在规定时限内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需在相关事项发生或文件印发后发布。

第五条 本办法由采购与招标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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